新華社溫州6月23日專電(記者張和平)一名販賣馬戲團死老虎的犯罪嫌疑人,近日被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萬元。今年年初,溫州市區大馬路邊驚現一起交易老虎屍體案引發人們關註。法院審明,34歲的楊某是溫州本地人,初中文化,無業。今年1月初,他通過電話得知平常與其有生意往來的王某希望購買一隻死虎,雙方約定他以人民幣25萬元向王某出售死老虎一隻,並收取10萬元定金。隨後,楊某從安徽宿州市埇橋區以19萬元從尹某處購得一隻死老虎。1月8日上午,楊某雇人悄悄將死虎從安徽運至溫州市鹿城區一條大馬路邊,通知王某前來交接。隨後當兩人將存放楊某轎車後備箱編織袋內的老虎搬至王某的轎車上,這時恰被巡邏經過的公安人員發現,王某被當場抓獲,楊某趁機逃跑,公安人員現場查獲老虎屍體一隻。經鑒定,涉案老虎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2014年3月4日,楊某在麗水青田的山上藏匿點被公安人員抓獲。在法庭上,楊某當庭口述,聽說老虎來自某馬戲團的死虎。另悉,相關涉案人員尹某另案處理,王某於2014年4月3日被鹿城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罰金5萬元。  (原標題:溫州一販賣死老虎者獲刑10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k84xkvfx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